違約金是什麼?撰寫違約金條款要特別注意什麼?
法律問題:
因為工作地點決定遷居的喬喬最近看上了一間位於萬華的套房,和房東簽約當天,才發現房東所用的契約全是自擬的,除了押租金,還約定了違約金、懲罰性違約金等一堆搞不清楚的名詞。覺得事有蹊蹺的她當下就拒絕了簽約,回到住處後便趕緊上網查詢相關資料,了解自身權益。
律師的話:
(一)違約金是什麼?
常見的契約擔保手段有很多種,比如訂金、定金、違約金、履約擔保金等,種類五花八門,有的要需要事先支付,也有的只是事後賠償的約定。其中,違約金就是雙方當事人事先同意,當有一方違約時,應直接支付一定數額對方多少金錢的「約定」,所以違約金並不需要事前交付對方一定金額,不過一旦發生違約的情況時,雙方就需要按照違約金約定處理賠償事宜。
(二)違約金有哪些種類?該如何約定呢?
1. 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:這種違約金是當事人事前約定好一方違背義務時怎麼賠。因為有時候要證明損失多少並不容易,比如成衣業者購買原料用布,如果布料商遲延交貨,那麼成衣業者因為產線停滯,之後可能就需要使員工加班而支付加班費、可能有臨時的運送費用,更可能對買家違約而需要賠償等等。
如果這些費用要上法院爭執,就必須提出各種單據,而且法院還未必照單全收,因此,雙方可以事前用白紙黑字約好一個大概的數字當作賠償的依據,往後就算需要上法院請求賠償,受害的那一方也只要提出違約金的約定就可以了。
2. 懲罰性違約金
另一種違約金,則是用來督促當事人履約用的,目的是警告當事人不要違約,一旦違約,就得「受罰」。因此它的計算非常有可能與當事人所受的損害無關,而是一個讓可以讓對方感覺到壓力的「數字」,因此,在實際違約的情況,被害方不但可以向違約方請求賠償實際發生的損害,更可以再要求給付懲罰性違約金。
在一些事關重大的契約裡,比如大巨蛋的公共工程契約,政府會希望營造商確實履約、如期完工,往往會透過高額懲罰性違約金的約定給營造商壓力,使營造商不要心存僥倖。
也因為懲罰性違約金算是一種私人間的違約罰,很可能被濫用或加重當事人負擔,所以民法規定,如果沒有特別講明是懲罰性違約金,只單純寫「應給付___元之違約金」就只能當作是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!
有需要找律師嗎?
約定違約金條款時,必須要先確認違約金的目的是在填補損害還是督促履行,如果是督促履行,就必須寫明是懲罰性違約金以免爭議。如果是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,要認知到這是「賠償總額」的預定,也就是說事先已經把全部的損害都考量進來了,事後如果有其他損害,要在法院爭執就有一定的難度,所以在請律師撰擬契約條款時,最好將違約的可能情況及費用如實說明,確保違約金真的能發揮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