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契約、金錢、賠償有關的爭議問題,都屬於民事案件。除了傳統的訴訟途徑外,本所更重視:
1.「爭議發生前」之預防措施,如法律風險評估、佈局
法律爭議的產生,往往出自於案件一方或雙方權利意識的不足,所以法律服務的重點也應該重視訴訟發生「前」的預防措施(諸如法律風險評估、佈局等等),此亦為本所特別重視且會提醒客戶留意之要點。
2.「爭議發生後」、「訴訟開始前」之訴訟必要性評估
本所會先就訴訟策略、風險、成本(時間、金錢、勞力)、勝訴可能予以分析,使客戶得以充分評估訴訟之必要性。
3.訴訟以外的其他解決問題途徑,減少不必要的成本耗費
就和解、調解、支付命令、律師函等其他方式,亦會以客戶之立場為客戶提供適當的建議,避免客戶不必要的「勞力、金錢、時間」之浪費。